在鋼鐵燒結脫硫領域,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綜合考慮的評標模式將逐漸被采納。環保行業一直以來“重建設輕運營”的思想也隨著社會環保政策、監督措施的越來越嚴厲而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。這種改變同時也對環保企業服務價值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。
DBO+V商業模式為企業節能降本開辟新途徑
DBO模式主要適用于享受脫硫電價補貼的企業,而余熱發電環冷機領域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補貼政策,鑒于DBO模式在燒結機行業的局限性,所以從2010年開始,在DBO模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種新的商業模式———DBO+V模式(“設計-建設-運營”+價值創造)。
合作基本模式為:業主投資脫硫系統,承包方投資副產品生產系統,由承包方運營(運營費用主要由承包方承擔),業主節約了10年~20年合作期內脫硫運營費用。以某鋼鐵項目為例:鋼鐵企業投資3600萬元建設脫硫系統世能中晶投資1500萬元建設硫酸鎂肥生產系統,并承包整套系統(含脫硫系統)的運營,可分擔脫硫系統運營費用644.5萬元(脫硫劑、人工、維修、備品備件)。這樣,該鋼鐵企業在10年合作期內節約了6445萬元的脫硫運營費用。
實踐證明,“DBO+V”模式具有多方面應用優勢。
優點一:基于掌握了關鍵的鎂法脫硫生產硫酸鎂肥的技術,承包方也就可獲得持續的盈利,并且能夠使業主、承包方、政府三方受益。在該模式下,業主減少了運營過程的費用支出,轉嫁了運行、維護風險;乙方減少了前期投資壓力,獲得了更穩定、更可觀的脫硫副產品回收收益;政府可以將脫硫電價補貼取消,減少政府財政支出,進而減輕納稅人的稅負。
優點二:能為業主創造額外價值,有利于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擴大潛在客戶群。該模式可以為業主節約運營費用,在合作結束后,客戶仍然可以利用脫硫企業提供的zhuanli技術回收并銷售硫酸鎂肥來獲取利潤。
優點三:給業主節省大額脫硫運營、維護費用。通過這一模式的應用,業主可以節約大量管理費用、系統運營、維護費用,意義上來說噸鐵脫硫運營費用可降為零,大大增強業主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和產品成本優勢。